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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确定“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承担单位的公示 2023-12-05  
 
  为提高环保社会组织在机构管理、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环境法律实践等方面的能力,促进环保社会组织间的横向赋能和建立专家与社会组织交流的沟通渠道,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11月21日发布了关于征集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项目任务拟承担单位的公告,征集结束后共收到6家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其中5份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1份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
  经专家评审,综合评定,拟确定“环保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培训交流活动项目”任务承担单位为天津大学法学院。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5日-2023年12月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投诉电话:010-67173592。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