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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谈农村环境保护 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重大举措 2007-12-10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谈《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农村环保建设终于摆上政府工作日程,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环保总局、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等8部委《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为便于大家准确理解《意见》有关内容,近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吴晓青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建设生态文明,必须要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此次《意见》的发布是我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进程中的一件大事。请您谈谈《意见》出台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吴晓青:当前,我国农村环境的现状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已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一些地区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类疾病明显上升,已严重威胁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些地区农田污水灌溉、过量施用农药、化肥,导致农作物品质下降、减产甚至绝收,影响农民增收;一些地区农村环保信访量不断增加,由于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呈上升之势,影响农村社会的稳定。这些环境问题如不能及时得到解决,必将影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体目标的实现。

  《意见》是在深刻分析我国农村环境保护的形势和任务基础上作出的重要决策,它的发布对于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推动各地将农村环保工作摆到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建设农村生态文明,广泛调动全社会力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将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意见》是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意见》提出基本任务,努力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环境,让农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是以人为本在农村环保领域的集中体现,把农村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融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之中,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农村环境保护,事关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事关农民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也更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记者:《意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吴晓青:《意见》包括四个方面,共18条内容。充分阐述了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筹城乡环境保护,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下更大的气力,做更大的努力,切实解决农村环境问题。

  明确了农村环保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明确了农村环境保护的四项原则,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依靠科技、创新机制,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目标是:到2010年,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有所控制,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摸清全国土壤污染与农业污染源状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一定进展;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顺利推进,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5%,严重的农村环境健康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地区工业污染和生活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生态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提高,农民生活与生产环境有所改善。到2015年,农村人居环境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农业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剧的势头得到遏制,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和公众环保意识明显提高,农村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并就七大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提出了六大措施。

  记者:农村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落实《意见》,实现目标,涉及到多个部委,环保系统的主要工作和首要任务是什么?

  吴晓青:农村环保工作涉及面广,任务繁重,需要多个部门及有关方面的联合推动,建立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的工作机制,对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做出全面部署。具体到环保系统来说,我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环保系统要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业污染综合治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农村环境基础调查工作。要按照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全国土壤污染现状调查的统一部署,摸清全国农村污染最新状况。要抓紧组织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在饮用水源水质污染较重、对当地群众身体健康构成严重威胁的农村地区,要率先启动调查工作,为依法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切实抓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只有抓住规划这一“龙头”,才能在战略和全局上处于主动地位。各地要抓紧制定实施农村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做好乡镇环境保护、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小流域治理等规划。要立足本地实际,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紧密结合,与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紧密结合,与当地村镇布局和村庄建设规划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实施,从决策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要通过环境保护规划,安排项目、落实资金,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新规划的农村集中居住区,必须充分考虑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三是大力加强农村环境监督管理。要完善农村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重要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监测。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格查处小造纸、小化工、小冶炼、小水泥等高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要充实农村环境保护力量,保证必要的监测、执法装备、经费等工作条件。省、市、县级环保部门要设置专门农村环保机构或专职人员,有条件的县级环保部门在辖区乡(镇)要设立派出机构,把农村环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加快完善农村环境法规政策。抓紧研究起草土壤污染防治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农村环境保护条例,建立健全农村环境监测、信息统计、质量评价等标准、方法体系,尽快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技术规范。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适合本地区的农村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抓紧完善农村环境经济政策体系,鼓励发展资源综合利用、农村清洁能源、有机肥生产等环境友好型生产方式。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区,优先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五是不断强化科技支撑。要以科技创新推动农村环境保护,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农村环保关键和适用技术。围绕农业面源污染形成和消除机理、污染土壤修复、水体自然生态修复等重要课题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展科技攻关。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等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为有效防治农村污染和生态破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通过分类指导、试点示范、教育培训等方式,建立新型科技推广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环保适用技术的应用。

  六是建立健全部门协调机制。要建立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联合监督检查制度、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联合开展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共同解决农村环境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形成农村环境保护齐抓共管、分工合作、协力推进的工作局面。

  当前农村环境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质改善,保障饮用水水质,使农民兄弟喝上清洁的水。今后我们要重点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依法科学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监测和监管,坚决依法取缔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 ,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严防养殖业污染水源;严禁直接或者间接向江河湖海排放超标的污水,确保农民饮水安全。

  记者:农村环境保护除了政府推动,离不开广大农民的积极参与,如何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提高农民环境意识,激发农民的积极性,最终形成广泛参与的社会基础?

  吴晓青: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农民的环境意识和素质是农村环境保护的根本和关键,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宣教力度: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干部群众的环保知识培训,充分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载体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农村环境保护知识,开展农民环境保护技能培训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基层干部群众自觉培养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消费方式。二是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和科普宣传,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结合“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等活动,大力开展农村环保知识的宣传活动。三是实行农村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发布农村环境质量,引导全社会监督、推动农村环保工作,最终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村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

  记者:《意见》确定了未来农村环境保护的目标,要保障目标的最终实现,其关键是什么?

  吴晓青:“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要实现《意见》确定的目标,其关键就在狠抓落实。农村环境是整个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解决当前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环保部门责无旁贷。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意见》精神,提高对农村环境保护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统筹城市和农村环境保护,统筹工业和农业污染防治,统筹点源和面源污染治理,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摆上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发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在传统的农业文明基础上努力创造新的生态文明。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郑惊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