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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卫士奖 2006-12-28  
 

  一、“地球卫士奖”(原“全球500佳”)简介
  
  1987年,联合国环境署(UNEP)发起了表彰“全球500佳”(Globe500)的活动,以表彰在环境保护及促进提高环境质量方面有特殊贡献和成绩的组织和个人。颁奖仪式在每年“6·5”世界环境日期间的国际性会议或国家组织的庆祝活动中举行。
  
  1992年,在UNEP20周年之际,增加设立了“全球500佳青少年环境奖”(Global500YouthEnvironmentAward),以表彰在环保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10-21岁的青少年。
  
  从2004年起,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停止“全球500佳”奖的评选和颁奖工作,设立新奖项——“地球卫士奖”代替“全球500佳”奖项。 “地球卫士奖”每年评选一次,由环境署颁发给六名在环境领域有杰出贡献的个人或组织(单位),亚洲及太平洋、非洲、欧洲、北美、南美、西亚六个区域各一名。获奖者将获得联合国环境署的表彰并出席国际颁奖仪式。
  
  截至2002年,“全球500佳”共产生了727个先进个人和组织(含青少年奖30个)。获奖者知名人物有爱丁柏格公爵、卡特总统,中国(含港、澳、台)29名获得此荣誉。
  
  截止到2005年底,我国共有22个单位和6名个人被联合国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称号。
  
  2005年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及其名誉主席周强获得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首届“地球卫士奖”。
  
  二、评选标准是:
  
  1、原“全球500佳”评选标准
  
  l 成功地解决一个具体的环境问题或对环境及可持续发展问题做出极有意义的贡献;
  
  l 成功地使公众关注重大环境问题,从而推动地区或国家解决该问题;
  
  l 在有关环境的科学研究、技术、理论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涉及18个领域:有毒化学物质和危险废物;森林和生态系统;土壤和沙漠化控制;基因资源或生物多样性;野生生物及保护区;大气和全球气候;遗传工程;水;环境卫生与保健;人类居住区;能源;工业;海洋;综合开发与计划;教育和培训;立法;新闻、信息和艺术;其他。
  
  “全球500佳青少年环境奖”选拔标准是:
  
  l 为保护、恢复和改善环境做出贡献;
  
  l 成功地解决一个具体的环境问题或对环境问题做出极有意义的贡献;
  
  l 成功地使公众关注重大环境问题,从而推动地区或国家解决该问题;通过努力起到一种表率作用。
  
  涉及18个领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运输效率;防治大气污染;水源保护;保护海洋(海洋及海岸);森林保护;环境美化;土壤保持;野生动植物保护;减少废物;重复利用;清洁居民区;社区环境教育;院校环境教育;通过媒介和艺术的形式,增强公众环境意识的活动;环境卫生与保健;其他。
  
  2、“地球卫士奖”提名及评选标准
  
   被提名者在其代表的区域内或更大范围里,对保护地球环境及自然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做出了重要的、为人公认的贡献; 候选人应具有创建、远见及领先作用,其工作及思想应在全球有借鉴意义。
  
  三、原“全球500佳”申报程序球中国推荐程序
  
  7至8月 各地方环保局组织推荐材料
  
  9月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材料汇总、初审
  
  10月初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提出建议初选名单
  
  10月中旬 国家环保总局召开评选会讨论初选名单
  
  10至11月上旬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团考察
  
  11月中旬 报告考察情况,提出提名建议名单报国家环保总局审定
  
  11月下旬 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组织制作向联合国环境署的推荐材料报送国家环保总局
  
  11月30日之前 国家环保总局向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报送推荐材料
  
   下一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知获奖情况
  
  四、“地球卫士论坛(中国)”简介
  
   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自1992年里约会后建立了“全球500佳论坛”,支持各获奖者互相交流,尤其是对生活和工作在孤立地区的获奖者提供帮助,并鼓励地区网络的建立。
  
  由中华环境保护基金会等机构搭建了一个将历届“全球500佳”获奖者以及积极创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交流平台的---“全球500佳论坛(中国)”,建立了各成员进行经验交流,并与世界各国有关参与活动的成员、国际组织进行交流和信息共享网络。根据“全球500佳”更替情况,现论坛也更名为“地球卫士论坛(中国)”。在此基础上,宣传推广“地球卫士”先进理念和经验,推动我国环保事业发展,唤醒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积极参加环境保护成为公众的自觉行动,从而形成人人关心环境、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尚。